“淺淺,沒想到,你還會來看我……”
探視室里,姜濤隔著厚厚玻璃凝視著對面的女人,頭發(fā)被剃光后他整個人面相凌厲了不少,只有那雙眼睛,看著她時還一如既往地溫柔。
林淺紅著眼,勉強笑笑:“宣判那天我也去了,坐在最后面,你沒有看到我。”
她還清楚記得法庭判詞:
“被告人姜濤被控于去年十二月叁十日,于西貢碼頭257號故意傷人,檢方采納的鑒定意見顯示,受害人創(chuàng)傷性面癱,身體多處燒傷,失血性休克,構(gòu)成重傷叁級,本席認(rèn)為社會服務(wù)令不足以反映事態(tài)的嚴(yán)重性,監(jiān)禁無可避免,本席就其指控罪名以36個月為基本量刑基準(zhǔn),扣除認(rèn)罪可得的減刑,裁定刑期為30個月……”
“姜濤,我來是跟你說聲對不起的,那天你給我打電話,我應(yīng)該耐心一點……我只是想和你離婚,沒有想你坐牢?!?
男人眼睛注視著她青蔥的手指,自嘲地笑笑:“我并不冤枉,其實當(dāng)時我本來是想殺了裴行馳,再殺那個姓喬的女人的,是他們合伙欺騙我,你又不理我,我心里很痛,一晚上一晚上睡不著,望著冰冷的墻壁失神,我匕首都買好了,可想到那樣做你肯定會很傷心……”
“這些日子我一直反思,淺淺,還記得以前你給我講的那個故事嗎?書生和未婚妻約好日子結(jié)婚,到那一天,未婚妻卻嫁給了別人,書生受打擊一病不起。這時,路過一游方僧人,從懷里摸出一面鏡子叫他看。
一名遇害的女子躺在海灘上,一個路人看了眼,搖頭走了。又路過一人,將衣服脫下給女尸蓋上走了,再路過一人,過去挖個坑,小心翼翼把尸體掩埋了。
那具女尸是書生未婚妻的前世,第二個路過的人,給過她一件衣服,所以她今生和他相戀只為還一個情。但是她最終要報答一生一世的人,是那個把她埋葬的人。
我曾以為,自己是那第叁個男人,所以這輩子我們才能結(jié)為夫妻,但我沒有珍惜,被欲望迷了眼,淺淺,如果有來生,下輩子我一定好好對你,和他比誰更好,下下輩子你就會答應(yīng)再嫁給我了……”
他很想再撫摸下曾屬于自己的那張嬌俏臉龐,他的妻子,唯一讓他心動過的女人,指尖動了動,終是沒有抬起來。
兩人中間隔了道冰冷的幕墻,咫尺天涯,再也過不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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